当今之时,中国面临四十年来从未有过的长期下行,宏观经济的话题再度引人关注。然而,在宏观经济被热议的同时,却常有似是而非的言论出现,究其根本,往往对所涉宏观经济指标的基本含义存有,而纯粹以吸引眼球,贩卖焦虑为导向。这是本系列的出发点。
什么是P(Gross Domestic Product,国民生产总值)?国家统计局对P的正式定义如下: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
实践中,经常有名义P和实际P的提法。名义P指包含了价格因素的P;而实际P则剔除了价格因素。通常,当我们谈论P本身时,更多指名义值,这也符合上述定义;但是,当讨论P增速时,则往往指剔除了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速,或者叫不变价格增速,而只是在特定情景下才使用名义增速,因为我们更关心的是产品量的增长,而非由于价格上涨带来的增长。
例如,2018年,中国P初步核算数位900309亿元,同比增长6.6%,而如果用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P最终核算数820754亿元来计算,我们发现2018年的增速为9.7%,远不止6.6%,这个9.7%就是名义增速,而6.6%是剔除了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速。
当不需要考虑价格因素时,名义增速可能更具参考价值,例如在考虑P与企业利润的关系,以及P和利率的关系时,否则,大多数时候,实际增速可能更具意义。近年来,由于实际P增速波动极小,名义P增速越来越被重视。
需要指出的是,计算实际P所剔除的价格因素,并不是通常我们所熟悉的CPI,而是“P平减指数”,具体当我们讨论价格相关指标的时候再详细讨论。
“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即P的核算是按地域而非国民进行的,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美国企业,只要在中国创造的价值,都计入中国的P。
谈论P的时候,通常是说某年或某个季度的P,在经济学中,我们通常称类似的概念为“流量”;与之相对应的,是所谓“存量”,即某个时点的量,比如M2,谈论M2的时候,从来都是说某月末、某季末或某年末的M2。如果用企业会计来对比,“流量”大致相当于利润表的科目,而“存量”大致相当于资产负债表的科目。从这一角度看,P并不等于社会财富总量,而只相当于一定时期内,社会财富的增量。
分不清“流量”和“存量”的区别,就容易导致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比如这样一种说法:中国2018年P是900309亿元,2017年P是820754亿元,新增P不到8万亿元,而中国每年的利息支出超过10万亿元,每年新创造的财富已经不能覆盖利息。这种说法看起来很有道理。然而,正如前面所说的,P本身就是财富增量,因此,如果要拿每年新创造的财富和利息负担比,应该用的是P而非P的增加额。
从这个角度看,当前某些常用的指标实际上是值得推敲的。比如,我们常说的宏观杠杆率,也就是宏观意义上的负债率,通行的计算方式是用债务总额/P。但是,债务总额是存量,而P是流量,计算负债率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债务/资产。以债务总额/P来度量负债率,实质相当于在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中用负债/利润来度量负债比率。其不恰当性一目了然。当然,这一看似“”的最主要原因其实是技术原因,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容易编制,但国家的资产负债表编制起来则困难得多,其中最主要的困难是一个国家的资产不易度量,而一个国家的负债和P则相对容易度量得多。因此,债务总额/P目前仍是度量宏观杠杆率的主要方式。
在中国的P核算中,一个常为人所的现象是:各省P之和超过全国P。者认为这是数据造假的表现。近年来,随着陆续有地方出数据造假,部分了上述观点。然而,各省P超过全国P,不仅仅是数据造假的问题,也与P的定义中不含中间投入有关。
此前,各省P由地方核算,而全国P由国家统计局核算。而P核算是要扣除中间投入的。因此在各省单独核算地方P时,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某产品在A省是最终产出,但运到B省后是中间投入,这样,在A省核算时会纳入A省的P,但从全国看,则不应计入P。如此下来,各省P之和自然可能大于全国。以企业做比喻,当集团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先将集团内部各单位的往来业务抵消,而简单将各省P之和与全国比较,相当于将集团各子公司报表简单相加得出合并报表。
从这一角度看,地方P之和大于全国P,一方面可能与各地数据造假有关,但另一方面,更多是个核算方式的缺陷。解决的方式是地方P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核算,目前这一变化已经开始。
在实践中,P有三种核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对应着P的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其实这三种方法本身是统一的。
一个经济系统基本可以视为三个部分组成:居民、企业以及。P的价值形态对应着三个部门所创造的价值之和,即增加值,从核算方法看,即P核算的生产法。我们所看到的统计局实时发布的P数字,即是生产法的数字。同时,各部门所生产的产品在销售后,即为各部门的收入,包括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企业部门的营业盈余和折旧,以及部门的生产税净额,对应P的收入形态和P的收入法核算。而从产品的最终用途看,无非是消费品或投资品,对应P的产品形态,以及核算的支出法,考虑到某些产品最终用途在国外,将净出口部分出来,就形成了支出法核算的P,也即人们所熟知的消费、投资、净出口“三驾马车”。
在P的三种核算方法中,人们所熟知的,是支出法P的消费、投资、净出口三驾马车。然而实际上统计局每个季度按期公布的是生产法P,而支出法和收入法P则公布相对较晚,例如支出法P的完整数据则往往在下一年才发布,收入法P的发布则更晚一些。统计局近年来在每个季度发布P数据时,会公布三驾马车对增长速度的贡献而并不公布其本身。
对于关心总需求的人而言,这个频率显然是不够的。同时,统计局每月会发布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数据,海关每月会公布商品的进出口数据。于是,一个自然的就出现了,以固定资产投资视为三驾马车的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视为三驾马车的消费,海关的商品净出口视为三驾马车的净出口。比如曾经有这样的说法:2017年,中国P为82075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631684亿元,投资在P中占比接近77%。
然而,上述理解又是混淆了基本概念。最终消费支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货物与服务净出口≠贸易顺差。尽管这三组概念确实在每组两个概念之间都具有相关性。我们下面不就具体定义做详细推演,只指出几个明显的区别。
关于消费,最明显的一个区别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只包含餐饮服务消费,而不含其他服务消费。而如今居民消费的一个趋势则是服务消费占比上升。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服务性消费占比为44.2%,因此,只包含餐饮服务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大大低估了支出法P中的最终消费支出。
而从投资的角度看,“资本形成总额”一方面包含存货变动,另一方面,其中的“固定资本形成”也与“固定资产投资”有所区别。用会计科目做个类比的话,固定资产投资相当于会计上的“在建工程”,固定资本形成则相当于会计上的新增“固定资产”。2017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631684亿元,而支出法P中的资本形成总额为360627亿元,前者是后者的175%。就前面所说的投资在支出法P中的占比而言,中国资本形成总额在支出法P中占比最高的一年是2013年,达到47.25%,2017年占比为44.4%。
至于货物与服务净出口和每月海关发布的贸易顺差相比,存在两个区别:第一,后者同样不含服务贸易。第二,则是计价方式的不同,“货物与服务净出口”中出口和进口都按离岸价格计算,海关每月发布的数据中,出口按离岸价格计算,进口按到岸价格计算。
第一,P核算仅核算了经济总量的增长,而没有考虑社会福利的改善,换句话说,P的增长未必都是对社会有利的。最为常见的问题如P核算中不包含成本,这可能是P现在最受诟病之处。原因大概一是P指标创建时,问题并没有现在这样受重视,二是成本本身度量起来比较困难。目前,学术界有所谓“绿色P核算”的尝试,但推行开来尚早。很多年前,萨缪尔森在他那本著名的《经济学》教材中曾经提出用“经济净福利”取代P的观点,然而也并未得到推行。
第二,如前所说,P只是一段时期内的生产,因此不等于财富存量的增长。所谓在地上挖个坑,然后填上,虽然看起来没有任何变化,但却创造了P。因此,所谓自然灾害有利于P增长,虽然看起来,从逻辑上并无问题。当然,只是这种增长同样不是我们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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