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北区招商委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快市北区现代保险服务业创新发展意见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用以进一步加快市北区保险业发展步伐,优化保险服务业发展,推进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聚集保险法人金融机构、功能型、创新型保险机构,发挥保险服务全区经济社会的作用,促进市北区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此次面向保险业务的励补助共涉及8大项,针对企业和个人分别设置了落户励、经济贡献补助、办公场所补助、高管励、开展业务励、创新励、中介人励、持续发展励。
①对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保险机构,可按不高于其注册资本的4%给予励,最高不超过1.2亿元。
对为向驻区银行申请贷款且注册在市北区的高新企业提供贷款保险的保险公司给予补助,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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