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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专家教你炒原油期货一诈骗团伙领刑

※发布时间:2017-10-19 12:04:4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晨报讯 使用话术邀请客户加入微信群或者QQ群,然后利用虚假的网络身份冒充专家,极力推荐客户进行所谓的原油期货投资,赚取客户亏损提成。10月9日...

  晨报讯 使用“话术”邀请客户加入微信群或者QQ群,然后利用虚假的网络身份冒充“专家”,极力推荐客户进行所谓的原油期货投资,赚取客户亏损提成。10月9日,记者从庐阳区法院获悉,该案涉案的4名被告人分别领刑。

  去年3月,陈某某作为实际控制人,以汪某某的名义在合肥市某大厦成立安徽赢鑫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由汪某某任公司经理兼“冲锋队”队长,吴某某为“奇迹队”队长。去年6月开始,安徽赢鑫加盟合肥市绿地灜海泽源公司代理的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平台(不具有原油、成品油仓储、批发、销售经营资质),向客户推荐在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平台从事所谓原油投资业务。

  此后,招聘的业务员通过频繁拨打电话的方式,使用经过队长培训的“话术”邀请客户加入微信或公司QQ群,在客户加入群聊之后,业务员在群里以虚假的网络身份,相互配合,极力推荐客户投资原油期货,当发现客户有投资意向后,将该客户交给各自所在队的队长,由队长冒充有经验的股票、期货分析师身份、客户在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心平台开户并投资购买所谓原油,期间,客户进行反向操作(高位买进、低位卖出),达到让客户投资亏损的目的。

  客户亏损的钱款由四川川商商品交易中37.5%、合肥绿地灜海泽源公司得16%,赢鑫公司得46.5%,发展该客户的业务员则拿公司提成的10%,业务员所在小队队长拿该笔业务提成的8%。当月,合肥市民莫某某就以此亏损13.5万元、合肥市民丁某某亏损约7.5万元。

  当年8月16日,合肥警方在瑶海区将陈某某、汪某某、吴某某、陈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四被告人先后退赔了被害人莫某某和丁某某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据此,庐阳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四被告人两年至四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分别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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