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国证监会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修订)正式发布实施。该《章程》已于2014年9月份经中期协第四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据中期协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章程》主要是为了适应当前协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近年来,在党的“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下,随着行政体制以及监管转型的推进,社会组织将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同时,期货市场创新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市场参与主体范围逐渐扩大,协会自律管理的广度与深度面临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为更好地发挥协会自律、服务和传导作用,在广泛深入征求全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协会对《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以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作为基本参考依据。修订后的《章程》进一步充实、明确了协会职责定位,增加了投资者教育和职责,对合规教育、自律、诚信建设等职责进行了增补、删减或合并;按照功能监管原则,对各类会员的内涵进行了丰富,将期货等衍生品市场中有必要接受协会自律监管的机构纳入会员范畴;同时,根据完善治理结构的要求,补充了理事会的职责,完善了普通会员理事代表的条件,对会员大会及理事会的会议制度等进行了修订完善。
作为期货行业自律组织,近年来中期协以其规范的内部治理和扎实的工作业绩,在推动期货行业创新发展和诚信规范经营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积极作用,并在民政部开展的全国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了5的最高荣誉。随着新版《章程》的发布实施,相信中期协将在行业自律和服务方面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