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6月27日讯 安徽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太和支公司)存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中国人寿太和支公司团体业务部经理李雯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安徽保监局阜阳监管表示,中国人寿太和支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的,对中国人寿太和支公司罚款1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对李雯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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