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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五个明确”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研判会商

※发布时间:2020-11-28 17:35:0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研判,规范县区统计数据反馈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近期,临沂市统计局根据有关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统计数据质量研判会商制度,重点明确了5个方面内容。

  数据质量研判会商范围。数据质量研判会商范围包括各项普查、调查及年定报等工作,侧重于各专业分县区统计数据质量的研判评估。会商内容既包括省统计局审核反馈数据后的县区最终数据,也包括向市委、市和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计数。

  数据质量审核把关要求。要求各专业科室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和统计局方法制度,从接收调查对象的数据开始,逐级严把原始数据质量关。对于联网直报平台采集数据做到即报即审,发现异常逐一核实并说明原因。对于其它形式数据,也要做好对比、审核、预警,发现问题及时查询,保统计数据源头准确。

  数据质量研判会商机制。各专业要严格按照上级质量评估标准和企业直据基础,依法依规管理分县区数据,确保评估原则一致、评估标准一致、评估尺度一致。各专业审定分县区统计数据后,填写会商审批单并确定拟会商科室,通过协同办公推送班子同志和相关业务科室会商。班子及相关科室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形成集体决策结果。对于重要指标和指标,可召集有关人员专题会议研究。

  数据质量研判会商机构。为确保数据质量研判会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市统计局数据质量研判会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核算科,主任由分管核算科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副主任由核算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数据质量研判会商有关工作。

  统计数据反馈公布使用。月度分县区数据的反馈,原则上由局综合科统一承办,各业务科室数据在省局反馈后随即进行研判会商,审定后第一时间提供局综合科,涉及P核算的指标抄送局核算科。对普查及专项调查和内容的数据,由牵头业务科室归口管理,按程序会商公布后,抄送局综合科、核算科。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未经省局审定反馈前,统一使用预计数,对外提供需谨慎合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忽悠美女老板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