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临近,根据我所休市安排的公告,10月1日至8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九条,经研究决定,对国庆节和中秋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金比例和涨跌幅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9月2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调整如下:
铜、铝、锌、铅、镍、锡、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金比例由8%调整为10%,涨跌幅度由6%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金比例、涨跌幅度与现行规则的交易金比例、涨跌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鉴于国庆节和中秋节休市时间较长,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投资,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和网络安全工作,请相关金存管银行和各指定交割仓库做好安全工作,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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