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7版)
2)信用债券投资
基金经理从信用债券池中精选债券构建信用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构建和管理信用债券投资组合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信用债券信用评级的变化。
②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券,以及同一信用等级不同标的债券之间的信用利差变化。
(6)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本基金对于可转换债券股性的研究将完全依托于公司投研团队对标的股票的研究,在此基础上量化投资部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充分考虑转债发行后目标转债标的股票股价波动率可能出现的变化,对目标转债的股性进行合理定价。
对于本基金可转换债券债性的研究,将引进公司信用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及标的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定价。
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寻找出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3、股票投资策略
(1)新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影响股票一级市场资金面的相关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股票发行政策取向(如扩容节奏、发行市盈率与二级市场市盈率的差距),预测新股一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并据此进一步预测新股中签率和新股的收益率变动趋势;同时,借助公司投资平台行业研究员的研究,预测拟申购新股的中签率和收益率,确定合理规模的资金后精选个股进行申购,并于其可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后,在控制组合波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对市场和个股的判断选择合适的时机出售,以期提升基金的收益水平。
(2)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运用交银施罗德股票研究分析方法等投资分析工具,在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股票市场行业轮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股票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从有着良好增长前景的行业中精选具有投资潜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两个层次进行股票挑选:
(1)行业选择和配置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蕴涵了不同行业对P增长贡献率的差异。而不同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行业自身生命周期以及相关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在不同时期表现往往具有明显差异。本基金将挑选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行业进行重点投资。
基金管理人采用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和预测方法,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据此挑选出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优势行业,把握行业景气轮换带来的投资机会。
(2)个股精选
本基金在前述行业优选的基础上,根据下述标准挑选出其中具有投资潜力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池并从中精选个股,公司股票池的股票投资评级必须在3级(含3级)以上,且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主业清晰并在产品、技术、营销、营运、成本控制等某一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销售收入或利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②根据波特五要素分析,行业发展良好;
③具有较强或可预期的盈利增长前景;
④盈利质量较高,经营性现金流加投资收益应该超过净利润(特殊理由除外);
⑤较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较为透明、规范。
⑥股票估值具有吸引力,或符合一定时期内的投资主题,可现价买入。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以选择权证的卖出时机,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12冀东02(证券代码:112114)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12冀东02(证券代码:112114)的发行主体冀东水泥于2014年9月11日公告称,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存在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因而收到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如下:本基金管理人对证券投资特别是重仓个券的投资有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控制。本基金在对该证券的投资也严格执行投资决策流程。在对该证券的选择上,严格执行公司个券审核流程。在对该证券的持有过程中研究员密切关注债券发行主体动向。在上述处罚发生时及时分析其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经过分析认为此事件对债券发行主体财务状况、经营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所以不影响对该债券基本面和投资价值的判断。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交换期的可交换债券。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9月26日至2014年12月31日)
1. 交银双利债券A/B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双利债券C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7%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B类基金份额收取后端申购费用,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A/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B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持有A/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4月1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a)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非网易),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申购费率为0.8%,如果该投资人是场外申购,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8%)=99,206.35元
申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申购份额=(100,000-793.65)/1.040=95,390.72份
如果该投资人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95,390份,其余0.72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b)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40=96,153.85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可得到96,153.85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c)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40=96,153.85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96,153.85份C类基金份额。
(3)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A/B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投资人赎回A类和B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赎回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4)赎回金额的计算
(a)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人赎回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6×0.1%=101.60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101.60=101,498.40元
即:投资人赎回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498.40元。
(b)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五:某投资人赎回100,000份B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0%,赎回费率为0.1%,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申购时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0×1.016=101,60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0×1.010×1.0%=1,010.00元
赎回费用=101,600×0.1%=101.60元
赎回金额=101,600-1,010.00-101.60=100,488.40元
即:投资人赎回100,000份B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0%,申购时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0,488.40元。
(c)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六:某投资人赎回10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1.250=125,000 元
即:投资人赎回10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0元。
(5)转换费
(a)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b)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c)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d)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e)“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f)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非网易),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非网易),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非网易),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b)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7)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本公司暂不开展网上直销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认/申购业务,通过转托管转入网上直销账户的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只能办理赎回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基金转换,从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的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入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补差费率将享受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在指定上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在指定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数据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七)更新了“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改为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八)更新了“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
(九)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九日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