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长网名后,请及时查看幼儿身份信息比对情况,如对比对结果有的家长,请持相关证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如不到现场审核,视为认可网上比对结果。审核通过的幼儿具有摇珠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幼儿不具有摇珠录取资格。
2.如孩子父母为驻禅现役军人,报名后,请于3月12日8:30持军官证/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团级以上证明,到幼儿园现场审核。
3.如孩子父母为持有“金禅钻石卡”或“金禅卡”人才,网名后,请于3月12日8:30携带金禅钻石卡或金禅卡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核实。
本批次为优先录取范围,请家长必须在3月10日前完成网名,于3月11日上午8:30-12:00前把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本园核对并签名,逾期不受理;
按《禅发规统联〔2013〕41号》文的相关收取费用,保教费890元/月,伙食费按实结算。
① 幼儿、父母户籍地址与所属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惠景1—3街范围内,房屋全部产权属幼儿父母;② 幼儿、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所属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惠景1—3街范围内,房屋全部产权属(外)祖父母,幼儿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③ 幼儿、父母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公租房地址一致,且在惠景1—3街范围内,幼儿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集体户籍的幼儿按照此条件执行。
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的幼儿,可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请于3月12日(9:30—11:30;15:00-17:00)来园提交以下资料:
1.2019年优先招收指定范围、符合条件的幼儿:幼儿、父母户籍地址与所属房产地址一致,且为佛山市禅城区前进三街18号或澜石大马9号,该房屋为一手房,全部产权属幼儿父母。注明:符合上述优先条件的,请于3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来园提交以下资料审核: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家长页、幼儿页);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佛山市禅城区前进三街18号或澜石大马9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视为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注明:驻禅现役军人子女或持有“金禅钻石卡”、“金禅卡”人才子女。mimk-009于3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来园提交以下资料:军人证和团级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金禅钻石卡”、“金禅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如有剩余名额录取居住本区的非户籍适龄幼儿。